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中有关金融支持、科技保险、政府采购、外汇管理等方面,对高新技术及高新技术企业制定了若干优先权政策;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07]23号),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制定了若干扶持政策。这次按照条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都可以享受这些政策。同时,认定了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享受科技保险的保费补贴;还可通过创业投资融资。只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费用才能归集到技术研发费,才能得到各级科技资金的补贴;创业投资只有投资于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以上的,才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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